(牵头部门:区人社局,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各乡镇政府)(二)创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牵头部门:区人社局,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投资集团)(三)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优惠政策,(牵头部门:区人社局,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市监局、各乡镇政府)(四)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孵化基地,(牵头部门:区人社局,(牵头部门:区人社局,责任部门:区委人才办、区财政局)(六)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态和产品创新发展,(牵头部门:区人社局,责任部门:人行、银保监组、区国资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八)优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区人社局,(牵头部门:区人社局,(牵头部门:区人社局,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市监局、区商务局)四、组织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经费主要用于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知名机构和项目引进、人力资源服务孵化基地建设、机构品牌培育、重大活动举办、行业评选表彰、行业人才培养、行业统计宣传、奖励机构引才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