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烟台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烟科〔2022〕33号)要求,开展2022年度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和技术合同补助工作,一、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一)补助条件支持服务机构开展技术交易活动,经认定的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000万元以上且促成不低于3项重大科技成果在烟台转化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重大科技成果”指技术合同成交额50万元以上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是指按照上一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的3%给予奖励,(二)补助范围1.补助对象:经市级以上科技部门备案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2.服务机构促成的技术合同要求:2021年度实际到账的技术合同,二、技术合同补助(一)补助条件对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每个技术合同最高补助10万元,(二)补助范围2021年度在税务部门享受税收优惠的技术合同技术输出方,2.本次补助通过“烟台市科技服务云平台”进行在线填报(具体网址另行通知),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申报单位请提前准备好上年度技术转移转化中介服务活动开展情况、促成技术合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证明、技术合同发票及财务凭证、中介服务合同(证明)、中介服务收入发票及财务凭证等材料,技术合同补助申报单位请提前准备好上年度在税务部门享受税收优惠的技术合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证明、技术合同发票及财务凭证、减免税申报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