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烟台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烟科〔2022〕33号)要求,开展2022年度烟台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和2019年度烟台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绩效评估工作,一、2022年度烟台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一)备案范围烟台市内注册,且从事技术转移转化中介服务活动,高校、科研院所内设机构应具有开展技术转移转化中介服务的能力,独立法人机构上年度技术转移转化中介服务收入不低于10万元,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不低于100万元,高校、科研院所内设机构上年度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不低于100万元,促成3项以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二、2019年度烟台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绩效评估(一)绩效评估范围《关于公布2019年度烟台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备案名单的通知》(烟科〔2019〕80号)中公布的2019年度烟台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二)绩效评估要求根据《烟台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三、工作要求1.本次备案和绩效评估通过“烟台市科技服务云平台”进行在线填报(具体网址另行通知),请申报单位提前准备好上年度技术转移转化中介服务活动开展情况、促成技术合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证明、技术合同发票及财务凭证、中介服务合同(证明)、中介服务收入发票及财务凭证等材料,3.申报单位应于8月15日前完成在线填报,4.申报单位对提交的备案材料、绩效评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