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次数:2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根据《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路桥区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路政办发的﹝2020﹞52号)文件规定:鼓励和支持项目区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方式盘活空闲农房及住宅基地,一次性签约三年以上的按实际利用的农房建筑面积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200元/平方米的奖励,经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镇街道初审上报,区农水局审核,2022年度我区盘活闲置农房面积合计10927.8平方米,奖励资金为400000元(详见附件),经费在《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和任务的通知》(台财农发[2021]8号)2021年度第一批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中列支,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附件:2022年度路桥区盘活闲置农房奖励资金情况表2022年7月18日附件2022年度路桥区盘活闲置农房奖励资金情况表序号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面积(平方米)奖励资金(元)1金清镇林家股份经济合作社58802000002金清镇双塘股份经济合作社5047.8200000合计10927.8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