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科技创新在重点工作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入库项目构成单位或企业在“十四五”期间将要开展实施的各类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的科技计划项目,二、入库项目类别(一)科技研发与应用(科研)项目重点征集我区高校院所、科技企业或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的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产学研用”合作项目,(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支持科技企业独立建设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院士工作站、科学家工作室,重点支持研发投入较大、科技人才聚集、研发目标明确、自主创新能力强且有望通过省级备案的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对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决策、组织和管理等问题,三、入库条件(一)项目依托单位原则上是在我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事业单位及地林直有关单位,突出科技创新项目在企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六)科技企业孵化器内企业的入库项目需具备的基础条件参照“第(二)条”和“第(六)条”,申报单位首先向注册地所在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入库申请,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地申报项目的初步审查和推荐工作,职业学院、农林科学院申报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入库项目、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申报的项目可直接向地区科学技术局报送材料,各推荐部门及申报单位要本着科技诚信的原则按申报要求和条件,五、申报材料与有关要求(一)《科技研发与应用(科研)项目入库申请书》《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项目入库申请书》《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入库申请书》和《项目入库汇总表》到公共邮箱自行下载,附件1:项目入库汇总表项目入库汇总表.doc附件2:科技研发与应用(科研)项目入库申请书大兴安岭地区科技研发与应用(科研)项目入库申请书.doc附件3: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项目入库申请书大兴安岭地区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项目入库申请书.doc附件4: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入库申请书大兴安岭地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入库申请书.doc大兴安岭地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