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现将《苏州市文化研究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苏州市文化研究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文化研究工作,第六条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市文广新局)负责全市文化研究项目资助管理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市文广新局成立苏州市文化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文化研究资助项目的立项论证、进度评估、结项验收、成果评价等工作,市文广新局委托苏州市文化研究中心,按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征集、评审立项和项目资助、进度督查、验收结项、成果鉴定等工作,第七条市文广新局设立苏州市文化研究项目资助经费,用于文化研究项目的征集、评审、资助、论证以及对优秀研究成果的奖励和成果转化等,第八条文化研究资助项目的征集,第九条文化研究资助项目的立项,由市文广新局给予正式立项资助,第十九条重点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的所有权属于市文广新局,重点资助项目须注明“苏州市文化研究重点资助项目,一般资助项目须注明“苏州市文化研究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