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2018〕22号)、《关于印发诸暨市工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诸政办发〔2018〕85号)、《市级财政奖补政策兑现工作实施细则》(诸政办发〔2019〕33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所属镇乡(街道)初审、我局复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现将拟兑现的市级奖励情况(提供屋顶、场地等建设光伏、列入“850”循环经济项目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30日,共7天,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发改局反映,联系电话0575-89097110,附件:1.2020年度第二批《关于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第三条)政策奖补公示表(光伏建设类).pdf2.2020年度第二批《关于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第三条)政策奖补公示表(循环经济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