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加快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新认定枣庄市龙头骨干工业企业和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的通知》(枣工办字[2022]2号)有关要求,现将重新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企业认定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枣庄市龙头骨干工业企业1.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我市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六大先进制造业发展方向,3.传统产业企业申报前一个年度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含企业集团),或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在15%以上、或年均实缴税金不低于2000万元(纳税口径为枣庄市境内)、或近两年实缴税金平均增长率20%以上,4.新兴产业企业申报前一个年度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5亿元,或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30%以上、或申报前一个年度实缴税金不低于500万元(纳税口径为枣庄市境内)、或近两年实缴税金平均增长率20%以上,(二)枣庄市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1.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我市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六大先进制造业发展方向发展方向,或申报前一个年度实缴税金不低于500万元(纳税口径为枣庄市境内),二、企业申报材料(一)《枣庄市龙头骨干工业企业(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申报书》(见附件2),(二)认定程序各镇(街)、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内工业企业填报《枣庄市龙头骨干工业企业(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申报书》,分别填写《枣庄市龙头骨干工业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枣庄市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4),市工信局将对镇街、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审,附件:1、各镇(街)、滕州经济开发区推荐报告(样式)2、《枣庄市龙头骨干工业企业(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申报书》3、《枣庄市龙头骨干工业企业推荐汇总表》4、《枣庄市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推荐汇总表》2022年7月8日附件1各镇(街)、滕州经济开发区推荐报告(样式).docx附件2《枣庄市龙头骨干工业企业(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申报书》.docx附件3:枣庄市龙头骨干工业企业推荐汇总表.xls附件4:枣庄市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