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临沂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临财监【2022】4号),我区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本次检查范围以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为主,检查重点和内容(一)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内容,为切实提高政府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要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深入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二)大型民营企业检查内容,要了解项目融资的真实性、项目支出情况,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存在利用完工项目再度融资,(三)留抵退税企业检查内容,要了解企业留抵退税情况,关注相关政策执行是否到位,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以虚开发票、虚增进项税额、虚假申报等手段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形成大量留抵退税额,四、检查依据本次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