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经济发展部、发展服务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2〕130号)和省工信厅通知要求,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团体标准,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应至少实施推广6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且技术水平较高、实施推广效果较好,(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经各县(市、区)工信局审核把关后推荐,于7月16日前报送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版),(三)省工信厅将申报材料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推荐,(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专家评审和公示,(二)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三)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四、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要以“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写申报材料,联系电话:2687099电子邮箱:dzsgxjkjk@dz.shandong.cn附件:1.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2.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3.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7月11日附件点此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