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工业互联网赋能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内容鼓励制造业企业、互联网企业、信息技术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建设面向综合型、行业型、区域型和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二)行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行业知识经验在平台沉淀集聚,推动平台在“块状经济”产业集聚区落地,二、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申报的平台应符合《江西省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导则(试行)》(赣工信信推函〔2022〕37号)要求,三、工作程序(一)组织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积极申报,申报单位根据平台注册地选择设区市提交申报材料,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2022年7月20日前通过申报系统进行审核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平台进行评审,各地工业互联网平台数量为省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监测评价指标体系重要内容,鼓励入库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省级试点示范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