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28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1〕71号)和《福安市农业农村局福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福安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的通知》、《福安市农业农村局福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福安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批)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批复的建设内容,2022年6月28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福安市雨田山庄种植专业合作社、福安市金硕种植专业合作社、福安市湖头特晚熟龙眼种植专业合作社承担的项目进行验收,现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详见:2021年福安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第四批)验收情况表),联系电话:0593-6536656附件:2021年福安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第四批)验收情况表福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4日附件2021年福安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第四批)验收情况表序号建设主体建设地址批复建设内容完成情况总投资财政补助资金验收情况备注1福安市雨田山庄种植专业合作社上白石镇财洪下坪仔村1、冷藏库:新建组装式冷藏库1座387.2立方米,2、配套设施:①供电设施备:新购置太阳牌4×16mm²铜芯电缆350米、配电箱2个、电表2个,(包括摄像头4个、液晶显示器1套、有线网络),37.911已验收合格2福安市金硕种植专业合作社城南官村1、冷藏库:新建组装式冷藏库1座260.2立方米,③信息采集:海康威视监控设备1套(包括摄像头8个,64.019.1已验收合格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28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1〕71号)和《福安市农业农村局福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福安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的通知》、《福安市农业农村局福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福安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批)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批复的建设内容,2022年6月28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福安市雨田山庄种植专业合作社、福安市金硕种植专业合作社、福安市湖头特晚熟龙眼种植专业合作社承担的项目进行验收,现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详见:2021年福安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第四批)验收情况表),联系电话:0593-6536656附件:2021年福安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第四批)验收情况表福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4日附件2021年福安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第四批)验收情况表序号建设主体建设地址批复建设内容完成情况总投资财政补助资金验收情况备注1福安市雨田山庄种植专业合作社上白石镇财洪下坪仔村1、冷藏库:新建组装式冷藏库1座387.2立方米,(包括摄像头4个、液晶显示器1套、有线网络),37.911已验收合格2福安市金硕种植专业合作社城南官村1、冷藏库:新建组装式冷藏库1座260.2立方米,③信息采集:海康威视监控设备1套(包括摄像头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