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民等九位代表: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提升木业加工企业的建议,已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有关“将现有木材加工企业较为集中的国道324线长桥镇新润食品至路尾段两侧纳入新增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议,根据现行用林政策规定,经营性项目不得占用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地和一般湿地,因此在编制相关规划时,规划中的经营性地块应避开重点生态公益林地、湿地,同时,相关用地单位应提前谋划,我局将做好林地报批服务工作,签发领导:陈建才联系人:陈志敏联系电话:15859695304漳浦县林业局2022年6月21日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长桥镇人大主席团,漳浦县林业局办公室2022年6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