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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2-06-24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了《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6月21日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一、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除工业与民用建筑、道路、桥梁、水利、矿山等工程技术,四、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具体条件(一)学历资历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理工类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且取得工程师(含非国有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且取得工程师(含非国有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且取得工程师(含非国有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且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且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四)研究成果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但取得工程师(含非国有企业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且取得工程师(含非国有企业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七、附则(一)本条件是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二)本条件中延期申报年限的计算:出现延期情形时已满基本申报年限的,且符合我省相应专业、相应层级职称申报条件中有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基本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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