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星(花)级饭店、限上住宿企业、相关景区: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73号)、《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海区留工优工稳企促产专项政策的通知》(镇政发〔2021〕46号)文件精神以及对各家企业申报资料的审核,现决定给予宁波市雄镇大酒店有限公司等16家星(花)级饭店、限上住宿企业发放奖励资金共104万元,对招宝山旅游风景区等4家景区给予统筹补助资金共160万元,各单位收到款项后,请按有关规定入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附件:1.星(花)级饭店和限上住宿企业奖励兑现表2.景区统筹补助资金兑现表宁波市镇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