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了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的实施细则,并推行“缓减+返还+补贴+调降”的人社组合模式,就是“缓减+返还+补贴+调降”,我省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政策,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并提高大型企业的返还比例,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提高至90%,将大型企业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可将资金直接返还到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扩大至全省范围,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就业见习补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等,阶段性实施高校毕业生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施工合同额在300万元以下或作业工期不超过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