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周市监处罚〔2022〕26号当事人:合肥市瑶海区大瑶粮油批发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2340102MA2UL3EBXH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种类:1、罚款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20000元,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6月14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