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工信行规〔2022〕11号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根据省工信厅、财政厅《福建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实施办法》(闽工信联投资〔2022〕3号)精神,现就2022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标准对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2021年度实际设备投资额(含技术、软件)达1000万元(含)以上,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龙头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2.需列入2021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龙头企业需是列入省工信厅发布的省级工业龙头企业名单的企业,三、申报材料1.福建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上述材料均需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印章及县(市)区工信部门公章及骑缝盖章,由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查验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登录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2.168/Hqxm/Default.aspx),2.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并会同县(市)区财政局正式行文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推荐申报(一式3份,3.截止时间:惠企系统申报、县(市)区推荐文件汇总上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24:00,注:以上时间为县(市)区上报市级的时间,企业申报时间以县(市)区设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