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建设意见》)和省科技厅《2022年第11次厅务会议纪要》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厅近期将开展第五批“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此次申报的国合基地包括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四种类型,提交《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二、组织认定程序1.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其他”一栏,经市(县)科技局、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后推荐,2.各市科技局、有关归口管理单位在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合法性及其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等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后,于2022年7月1日17:30前完成系统推荐,7月7日前将推荐函、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确保与系统申报材料一致)送(寄)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发文认定“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资格,省属科技服务机构限报国际技术转移中心1项,请各市科技局、有关归口管理单位强化主动服务,四、联系方式对外科技合作处:芮晓艳0551-62657892仇晓红0551-62654531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