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方式(一)专家推荐推荐专家应具有《江苏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推荐及评审工作细则(试行)》(附件1)规定的推荐资格和推荐条件,推荐专家每人每年可以独立或者与他人联合推荐不超过2项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并回避同年度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评审工作,(二)部门(单位)、社会团体推荐推荐部门(单位)、社会团体应具有《江苏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推荐及评审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相关部门(单位)、社会团体的推荐资格和推荐条件,二、推荐要求1.被推荐的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或者本省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的合作项目,2.被推荐的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3.被推荐的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三、推荐公示被推荐的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应先后在各完成单位内部、推荐部门(单位)或社会团体内进行公示,《推荐书》是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评审的主要依据,推荐材料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公示结果(含推荐单位的公示结果及每个项目各单位内部公示结果)以及推荐项目汇总表,未获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附件:1.江苏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推荐及评审工作细则(试行)2.江苏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推荐书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6月2日附件下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2022年度江苏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的通知苏建函科〔2022〕26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