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请条件(一)申请人所在企业应在福田区注册及纳税,且从未享受过福田英才荟政策关于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奖励,(四)申请人取得证书后在辖区同一家企业相对应的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四、支持事项取得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或正高级会计师资格,五、申请材料(一)福田区优秀财会人才支持申请表(附表1,(二)申请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材料: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执业资产评估师证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纸质版验原件,需提供在福田辖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三年(含)以上的最新纳税证明材料,申请人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s://qfzx.szft.gov.cn)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福田区财政局根据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本申请指南规定的条件对纸质材料和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福田区财政局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异议问题进行补充说明,申请人有配合福田区财政局进行异议审查的义务,申请单位及申请人五年内不得申请福田区人才政策支持,期间福田区财政局可根据市、区相关政策调整及实际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