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每招用1人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咨询电话:2671985)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咨询电话:4970137)三、一次性就业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分别按照新录用人员800元/人的标准、技能提升人员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咨询电话:4972908)七、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人口,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咨询电话:4970131)八、就业见习补贴:经认定的见习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3-12个月,按照见习人员200元/人、100元/人标准给予见习企业一次性见习指导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对见习期满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吸纳见习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企业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