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需提供近3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以及研发经费投入情况,(三)申报项目要求1.项目研究内容应重点聚焦解决制约地区和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对于在以往财政资金(含其他部门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省市自治区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申报企业应具备资金配套能力,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订协议,6.申报单位提出的科研任务须与项目申报经费相匹配,原则上区外参与单位经费不得由财政科技资金支出,原则上在签订任务书前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五)科研诚信与科技伦理要求1.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的项目类别由不同的申报人或者申报单位提出,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一)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区、和林格尔新区、综合保税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每个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