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条件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各方达成的共识,(五)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三、限项申请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二)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四)《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并向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申报系统(http://ams.rfbr.ru/BRICS)提交项目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附件材料包括:(1)合作各方共同撰写并已经于莫斯科时间2026年6月16日下午15时前向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申报系统提交的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未按要求提交英文申请书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合作协议须与《资助项目计划书》一并提交,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提醒依托单位科管部门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关闭在线申报前确认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