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政府组织编制了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2025年度第五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道山龙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山龙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山龙村新村经济合作社、山龙村经济联合社、重岗村第一经济合作社、重岗村第二经济合作社、重岗村第三经济合作社、重岗村经济联合社、莲塘村第三经济合作社、莲塘村第四经济合作社、莲塘村第五经济合作社、莲塘村第六经济合作社、莲塘村第七经济合作社、莲塘村第八经济合作社、莲塘村第九经济合作社、莲塘村第十经济合作社、莲塘村经济联合社,龙湖街道黄田村第三经济合作社、黄田村第五经济合作社、黄田村第六经济合作社、黄田村第七经济合作社、黄田村经济联合社范围内,拟征收土地现状为:单位:公顷被征地单位总面积农用地面积耕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未利用地面积山龙村第一经济合作社0.18210.09830.00000.08380.0000山龙村第二经济合作社0.41550.36520.00000.05030.0000山龙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山龙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共有)0.00550.00550.00000.00000.0000山龙村新村经济合作社0.40160.25830.00000.07510.0682山龙村经济联合社0.01550.00160.00000.01390.0000重岗村第一经济合作社0.17080.11530.00000.03550.0200重岗村第二经济合作社0.18810.08540.00350.07940.0233重岗村第一经济合作社重岗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共有)0.04670.00000.00000.04670.0000重岗村第三经济合作社0.26870.11210.00000.04970.1069重岗村第一经济合作社重岗村第二经济合作社重岗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共有)0.01260.00660.00000.00000.0060重岗村经济联合社0.19950.02100.00000.17180.0067莲塘村第三经济合作社0.25580.25400.00000.00000.0018莲塘村第四经济合作社0.10770.10440.01890.00250.0008莲塘村第五经济合作社0.20290.20000.00060.00000.0029莲塘村第六经济合作社0.01080.00400.00360.00000.0068莲塘村第七经济合作社0.06920.06300.00000.00000.0062莲塘村第八经济合作社0.15210.05570.00000.07930.0171莲塘村第九经济合作社0.28980.26060.00950.00780.0214莲塘村第十经济合作社0.06500.01590.00000.00000.0491莲塘村经济联合社0.15550.15550.00000.00000.0000黄田村第三经济合作社0.01330.00000.00000.01330.0000黄田村第五经济合作社0.00220.00000.00000.00220.0000黄田村第六经济合作社0.04590.02950.00910.01640.0000黄田村第七经济合作社0.36350.15200.00000.21150.0000黄田村经济联合社0.00070.00060.00000.00010.0000合计3.64102.36450.04520.93930.3372四、补偿方式和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知识城片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开规划资源规字〔2022〕3号)的规定执行,按《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知识城片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开规划资源规字〔2022〕3号)的规定执行,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规定,其中山龙村、重岗村、莲塘村留用地拟在被征地单位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落实,该项目征收山龙村、重岗村、莲塘村、黄田村土地面积共54.6150亩,征地双方已于2021年8月1日前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23日内,电话:020-61096073)、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3层龙湖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陈小姐,请于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23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向我区提交书面意见,异议提交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2层12室(联系人:李小姐,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附图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