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省2022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认定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在海南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取得其他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已转岗为从事会计及其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于转岗一年后申报转评正高级会计师职称,三、申报程序申报人整理个人申报材料并向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含《评审条件审查表》)并公示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公示情况证明〔需注明公示内容、公示时间、公示意见等,同意上报”〕——单位审核评审申报材料、出具审核意见——海南省财政厅会计处受理申报材料——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答辩(申请认定的无需答辩)——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出具意见——公示结果——确定通过人员名单——海南省财政厅将通过人员名单报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备案——颁发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需在我省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或认定的,四、申报材料(一)申报评审材料1.单独装订材料(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1,一式两份)(2)《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按照规定格式填写、不得跨页,并标注流水号页码(复印件需经现所在单位审核无异后加盖公章或审核印章):(1)目录(2)诚信承诺书(附件3)(3)《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4)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以来(申报转评人员为转岗以来)的个人工作总结(8000字以内)(5)《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审查表》(附件4)(6)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无法提供考核表的企业类人员,③在其他单位或组织担任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或相当职务的任职(聘用)文件及其年限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应同时加盖取得该业绩时的原单位公章)(10)其它证明材料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转评人员为相应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审核印章),格式参考附件6)(二)申报认定材料1.单独装订材料(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1,(2)《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3)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录取及毕业等文件、证书复印件(受理申报材料时需提交原件核对,(三)用人单位在推荐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前,附件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2: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诚信承诺书附件4:评审条件审查表附件5:工作证明附件6:委托评审函海南省财政厅2022年6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