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187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的意见》(鲁建节科字〔2022〕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省级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和国家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申报工作,为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或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实施情况评估结果连续三年为良好以上,二、申报资料(一)省级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1.《山东省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申请表》(附件3),(二)国家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1.《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申请表》(附件2),四、其他事项(一)满足本通知要求且连续三年实施情况评估为良好以上的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申请认定为省级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直接认定为省级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报送材料包括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推荐函、盖章后的申请表、申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三)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对本市前两批已获认定的国家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四)省级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国家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设周期均为5年,省厅将定期对省级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认定的国家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进行复核、评估,附件:1.山东省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申报条件.docx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205/20220520_766237.html)3.山东省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申请表.docx4.山东省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申报书.docx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