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市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作要求,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和技能人才需求,鼓励企业常态化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企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培训对象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的企业职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二、培训方式各类企业、单位向县人社局申报培训计划,三、报名时间及地点意向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携带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报名申请表及企业职工花名册)前往县人社局报名(505室),联系电话:0933-3622306附件:1.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报名申请表.xls2.企业职工花名册.xls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3月17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