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6〕1号)和《2026年河北省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2026年度下达任泽区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资金40万元,扶持2个农民合作社,用于实施运营能力提升行动,通过网上公开征集项目实施主体,前期经营主体自主报名,结合项目实施主体申报情况和任泽区实际情况,制定了《任泽区2026年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实施方案》,确定了目标任务、支持对象、补助环节、补助标准、补助方式、项目进度、保障措施等内容,现将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2月2日---2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反馈至任泽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319-7512239联系人:毛利慧2026任泽区省级新型主体示范带动项目方案.doc2.pdf邢台市任泽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