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就业,现将我县2025年度下半年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含返贫监测对象)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补贴对象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在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2.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在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甘企业,二、补贴标准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劳动力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或脱贫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2.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3.《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和脱贫劳动力社保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4.《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和脱贫劳动力社保补贴明细表》(见附件3)5.《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和脱贫劳动力花名册》(见附表4),六、注意事项我单位于2025年10月份已对部分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发放了2025年上半年企业吸纳人员社保补贴,本次主要申报的补贴期限为2025年下半年缴费部分,上半年未提交申报资料的相关企业单位,业务咨询电话:3622306附件:1.承诺书.doc2.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社保补贴申请审批表.xls3.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社保补贴明细表.xls4.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社保补贴花名册.xls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1月7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