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有关规定,对招用了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脱贫劳动力、在人社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并按规定为招用的上述三类人员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经我单位发布公告、企业自主申报、我单位资料审核,2025年下半年共有灵台县益源环境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22家企业的4名就业困难人员、28名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26名脱贫劳动力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政策规定,拟给予灵台县益源环境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22家企业社保补贴合计342120.00元,现将符合社保补贴的企业及人员姓名、补贴金额等情况面向社会各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6年1月29日—2026年2月4日,共7天,监督电话:0933-36223060933-3621616附件:灵台县2025年下半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和脱贫劳动力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xls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1月29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