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启动支持校(院)企合作平台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的科研项目征集工作,即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的各类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产业研究院等科研创新及成果转化平台,校(院)企合作平台不包括企业或集团企业内部自建的各类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平台,二、申报条件及要求(一)校(院)企合作平台需满足的条件申报科研项目所依托的校(院)企合作平台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校(院)企合作平台须为2026年1月1日(含)后经共建各方新签或续签合作协议建立,3.校(院)企合作平台应由企业“出资、出题”,4.校(院)企合作平台原则上应由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同建立平台管理、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协同机制,(二)项目申报主体的要求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项目申报:1.校(院)企合作平台共建各方联合申报,校(院)企合作平台通过共建独立法人单位开展合作的,由该独立法人单位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各申报主体须符合《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京科资发〔2023〕43号)有关要求,(三)申报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的项目条件1.需求导向明确,就运行管理机制、项目实施基础、围绕企业需求开展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应用等相关情况进行说明(附件1),申报单位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前登录“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mis.kw.beijing.gov.cn)进行申报,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资金支持协议,附件:1.校(院)企合作平台情况说明2.企业“出资、出题”相关情况说明3.承诺书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5月12日附件:1.校(院)企合作平台情况说明附件:2.企业“出资、出题”相关情况说明附件:3.承诺书相关解读:相关政策:【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