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19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关于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5〕5号)和《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的通知》(明工信节能〔202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初审拟通过的永安市2026年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第一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5月19日前反映,联系电话:0598-3633841(市工信局机关纪委)0598-3633024(市工信局节能科)0598-3633836(市财政局企业科)附件:2026年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第一批)情况表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