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资字〔2026〕32号各盟(市)科技局,现将我区组织申报与推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联合研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通知链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430/5824.html)(二)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筹集配套经费,(三)各推荐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本行政区划内推荐,并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二、推荐单位要求(一)请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于2026年6月25日16:00前在线填报申报书,申报单位及时将正式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三)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只受理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四)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可重复申报和多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