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先导计划(以下简称先导计划),二、实施范围(一)依托重点省份、重点城市:在国家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应用先导区所在省份范围内实施先导计划,(二)围绕重点领域:参加先导计划的城市(以下简称各城市)在人工智能基础底座领域(必选,(三)面向重点创新主体:各城市选取从事人工智能科技活动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参与相关任务,(二)建设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委员会和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中心,各城市组织参与先导计划的创新主体,各城市组织创新主体根据人工智能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指南、生成式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实践指南等相关标准规范,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专家复核工作程序,各城市组织创新主体积极参与相关标准的研制与验证、开展人工智能科技伦理管理体系相关认证工作,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定期梳理本地区科技伦理审查情况和专家复核情况,各城市组织创新主体、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中心等及时报送有关风险线索与突发事件,通过全国人工智能科技伦理风险监测服务网络与有关地方、创新主体等共享,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研究机构建立人工智能科技伦理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综合考虑人工智能产业基础、科技伦理治理工作基础等,(联系方式:010-68205236)附件:“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先导计划”行动实施方案(模板)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