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跨境电商产业规范化、集群化、规范化发展,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加快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2024年1月28日,我局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印发了《阳江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编码:阳部规〔2024〕2号),近期,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整改建议书》(市监公平竞争审查整改〔2026〕1号)的意见要求,我局对原办法中的第五条的第(一)、(二)项内容进行了修订,修改后的内容如下:“第五条申请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应先符合以下基础条件:(一)园区运营企业应在阳江市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明确的功能定位,(二)园区及入驻企业应依法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诚信合规经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中,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经营业务的企业应按规定在海关进行备案,”现形成了《阳江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请各单位、个人自挂网之日起30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yj3360719@126.com,二、以信函邮寄至阳江市金碧路58号(阳江市商务局),联系人:姜海东;联系电话:0662-3360719;邮政编码:529500,三、传真至0662-3360770,四、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并在线提交,附件:1.阳江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修改稿)(征求意见稿)2.《阳江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起草说明阳江市商务局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