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本年度推荐工作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的园区、企业原则上不低于现有自治区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平均水平,二、具体要求(一)新申报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满足《办法》(详见附件1、2、3)有关要求的园区、企业,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按照相应行业要求进行自评价,不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依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25)进行自评价,(二)现有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为提升现有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化发展水平,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现有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三、工作要求(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大对园区、企业的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先进性的审核力度,(三)本次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实行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同步进行,需重新进行自评价)和自治区级绿色制造名单,我厅将从自治区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中,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四)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对已公告绿色制造名单的日常监督与动态管理,督促相关园区、企业于5月25日前通过管理平台填报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表及相关材料(园区、企业发生重大变更时提供相应说明),附件:1.绿色工厂评价要求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3.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4.重点行业清单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4月23日文件下载:附件1绿色工厂评价要求.pdf附件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pdf附件3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pdf附件4重点行业清单.pdf关联文件: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