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开展2026年珠海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工作,一、请各区按照《珠海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开展本辖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培育和推荐工作,依据企业、园区在“管理平台”上提交的申报材料,填写《区(功能区)绿色制造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并于5月20日前将本区绿色制造推荐名单通过“管理平台”报送至我局,二、对2025年度已公布为省级绿色制造名单但未获评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各区在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的基础上,可直接将其列入推荐名单,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或园区(含园区内企业),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一)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由申报单位在申报材料中提供该项自证材料),三、如需申报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的企业、园区,附件:区(功能区)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5月6日(联系人:林睿思,联系电话:2159961)附件:1.附件:区(功能区)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