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唐财规【2019】1号,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创业补贴,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高校生除外),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原则上3年以内,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1990年生人,2016年6月-2018年8月曾在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三利毛纺有限公司务工,2023年11月13日在我区初次创业并领取营业执照,创业项目为唐山市路南艾童保健按摩店,现已通过河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创业补贴,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请及时向路南区人社局反馈,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