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首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和省工信厅发布的《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支持参考目录》)范围内的同品种、同性能指标要求的新材料产品,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生产的重点新材料产品性能指标符合《指导目录》或《支持参考目录》要求,拥有重点新材料产品发明专利,(三)重点新材料产品执行企业标准的,三、申报资料申报企业应提交《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以下材料:(一)重点新材料产品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二)重点新材料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复印件,(三)重点新材料产品2025年度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四、申报流程(一)申报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市工信局提出申请,发送至xmjxjzbc@xm.gov.cn,电子版材料应包含《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项目汇总表》(附件2),重点审查申报材料完整性、匹配性、真实性、合法性、符合性及企业社会信用情况等,15859256300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24室电子邮箱:xmjxjzbc@xm.gov.cn附件:1.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项目申报表(2025年度)2.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项目汇总表(2025年度)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