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产业集聚区差异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现组织开展纺织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引导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因地制宜建设纺织工业特色产业集聚区,二、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开展纺织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具体申报说明,产业集聚区所在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申报通知的要求编制申报文件,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报,特色产业集聚区申报仅面向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的县级区划范围内的纺织服装产业集聚区,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考察和评审,通过评审的产业集聚区名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每两年对已公告的集聚区进行一次评估,三、支持举措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推动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不断增强特色产业集聚区的竞争优势,四是推动产业集聚区强化品牌建设与人才梯队建设,特色产业集聚区(纸质申请材料)联系人及电话:吴桐010—68205661唱双惠010—8522933015911063518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纺联集群办创意设计领航集聚区(线上申报)联系人及电话:吴桐010—68205661王丽010—8522919618911691985申报网址:http://tacdpc.ctic.org.cn附件:1.特色产业集聚区申请书2.线上申报流程3.申报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