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编制了《夹江核技术应用产业园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已通过夹江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专家会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规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规划》(草案)在报送审批前予以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我委将对收集的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认真研究并酌情采纳,一、公告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共30天)二、公告平台夹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jiang.gov.cn/)三、意见提交方式公告期内,请将意见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邮寄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漹城街道观音街359号邮政编码:614100联系邮箱:291236073@qq.com标注要求:信封封面或邮件标题注明“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核技术应用产业园详细规划意见建议”,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告,2.本公告内容为《规划》(草案),附件:《夹江核技术应用产业园详细规划》(草案)夹江核技术应用产业园详细规划(草案).pdf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