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天津滨海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先研后股”“先投后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高新区科技局拟对以下4个项目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拟立项项目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实质性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高新区科技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高新区科技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严格保密,保护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的合法权益,高新区科技局真诚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任何不正当行为,请立即向高新区科技局反馈,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邮编:300450联系人:高新区科技局曹老师联系电话:022-84806275附件:天津滨海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拟立项项目清单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局2026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