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促消费力度,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延长“广东优品购”和“食在广东”餐饮消费券活动实施期限的通知》,现延长“阳江优品购”促消费活动和“食在阳江”餐饮消费券活动实施期限,具体如下:一、“阳江优品购”促消费活动、“食在阳江”餐饮消费券活动实施截止日期由2026年3月31日延长至2026年4月30日,“阳江优品购”促消费活动、“食在阳江”餐饮消费券活动资金总额有限,如资金提前核销完毕,二、汽车优品补贴活动中,申请补贴车辆应当于2026年5月10日前在公安部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汽车销售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必须在活动实施期限内(即2025年11月7日至2026年4月30日),三、家电优品、地市特色优品、电子优品和体育用品补贴活动和“食在阳江”餐饮消费券活动中,支付日期应在活动实施期限内,销售发票(餐饮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不得早于活动开始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5月15日,在2025年12月31日《关于调整“广东优品购”活动安排的公告》中已暂停实施的部分产品的补贴仍按原公告执行,四、“阳江优品购”促消费活动和“食在阳江”餐饮消费券活动不涉及任何中介代办服务,阳江市商务局2026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