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亚博览会秘书处现公开遴选一家资质相符、具备相应能力的市场化运营主体(以下简称“运营方”),负责第10、11、12届连续三届南博会的市场化运营工作,中国—南亚博览会秘书处提供政策协调及基础公共服务,并根据每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三届总目标完成情况享受相应奖励,并与中国—南亚博览会秘书处(云南省商务厅)、银行共同签订资金监管三方协议,(三)合作内容运营方以市场化方式全面负责第10、11、12届南博会的市场化运营相关业务,详细规则见附件《第10—12届中国—南亚博览会市场化运营绩效考核评价及收益分配实施方案》,概要如下:(一)绩效目标绩效考核采用“单届基础目标+三届总目标”的双层结构,第10届南博会绩效目标为:市场化运营总收入≥2498万元(其中:招商招展收入≥1393万元、门票收入≥540万元、品牌合作收入≥565万元),许可运营方覆盖三届南博会的品牌核心要素商业化运营权,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方资格证明材料、第10至12届南博会市场化运营战略规划、第10届南博会详细执行方案与财务测算等,中国—南亚博览会秘书处(省商务厅)与运营方签订合作协议,最终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第10—12届中国—南亚博览会市场化运营合作协议》及其逐届附件《单届合作协议》为准,(三)详细规则请参见附件《第10—12届中国—南亚博览会市场化运营绩效考核及收益分配实施方案》,附件:第10—12届中国—南亚博览会市场化运营绩效考核及收益分配实施方案中国—南亚博览会秘书处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