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2023年度资金清算和2025年度资金审核分配结果的通知》(粤交水运字〔2025〕110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粤交〔2023〕11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安排中央2026年(清算2025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的函》(高财综函〔2025〕28号)的下达资金,我局拟定《高州市2026年(清算2025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并于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根据新安装的全国客船智能监控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复核,需对分配方案进行调整,重新核定的分配方案:我市2025年度农村水路油价补贴资金66.91万元(高州市玉湖航运有限公司53.49万元,镇江镇那射渡口2.92万元,结余10.5万元),现将分配方案重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9日(五个工作日),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高州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股反映,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程序上报,联系人:赖晓茵高州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4月2日附件:高州市2026年(清算2025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此件为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