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入境旅游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厦文旅规〔2025〕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文化和旅游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二、申报奖项(一)2025年度接待入境游客奖(二)2025年度接待入境邮轮游客奖(三)2025年度境外宣传推介奖(四)2025年度邀请来厦考察奖(五)2025年度外语导游接待奖申报奖励的业务活动须发生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三、申报材料详见《实施细则》(附件1),找到并登录“厦企通”平台(根据申报奖项类型选择“法人账号”或“个人账号”),应尽快登录“厦企通”平台下载并打印申报表,申报表下载流程:登录“厦企通”平台,2.每个奖项的申报表一式三份,按文件要求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企业申报材料须加盖首页公章和骑缝章,于4月21日前递送或邮寄至受理机构,机构名称:厦门加捷慧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递送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81号2楼联系人:何香联系电话:13850050785(三)递交收款收据申报主体接到审批通过的通知短信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将收款收据(模板见附件2、3)递送至受理机构,机构名称:厦门加捷慧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递送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81号2楼联系人:何香联系电话:13850050785五、相关注意事项奖补资金根据年度预算规模进行兑现,同一主体同一事项已享受其他扶持政策的,附件:1.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入境旅游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2.收款收据模板(企业)3.收款收据模板(个人)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