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申报“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的通知》,部署开展“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申报工作,(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包括但不限于完善文化数据资源共享服务,(四)培育文化和旅游新业态包括但不限于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创意设计,(五)提升旅游服务和治理效能包括但不限于打造旅游资源精准推荐、行程规划、智能票务预约等创新服务场景,(六)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包括但不限于推进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智能化建设,探索本场景下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集建设,(二)技术验证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试点方向各场景的应用路径,包括但不限于增强人工智能通用大模型的文化和旅游服务能力,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升级改造文化和旅游业务系统、工具软件、智能终端等,三、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应为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在试点方向具有明确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二)申报流程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本地区“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推荐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对申报的应用试点进行择优推荐,联系人:胡克0551-62895180王玥0551-62829170通信地址:合肥市龙图路666号省文化和旅游厅2708室电子邮箱:ahwlkjjyc@163.com附件:“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申报表模板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2026年4月1日附件:“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申报表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