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限期补交住所证明材料的公告天津西青琥祥阔商贸有限公司:本局接到举报,你公司涉嫌存在住所承诺登记失信行为;经核查,你公司无法取得联系,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依据《天津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现要求你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补交住所客观存在且依法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材料,补交期限届满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能证明住所(经营场所)客观存在且依法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视为不具备住所登记要件,我局将依法作出涤除住所信息决定,联系人:牛亚洲、张琦联系电话:022-23980079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津文线与荣华道交口南50米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