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7号)文件要求,结合各乡镇(街道)报送情况及“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储备情况,经核实符合2026年度南安市“雨露计划”补助对象199人(补助名单详见附件),拟下达2026年度南安市“雨露计划”补助资金59.55万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3月13日-3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或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0595-86382024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95-86388101传真0595-86375480附件:南安市2026年度“雨露计划”补助对象明细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3月13日。